牡丹江医科大学维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和结算审计等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牡丹江医科大学维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和结算审计等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YXY-2026004
项目名称:牡丹江医科大学维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和结算审计等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牡丹江医科大学维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和结算审计等造价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1+1+1”方式,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审核,对其公司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合格、预算增幅较上年小于等于10%的可延续合同一年(最多二年);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或实际情况可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拥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低于4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低于1名,一级注册造价师总人数不低于5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组成员不少于(含项目负责人)5名,包含土建、安装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成立未满三个月企业按实际时间提供开标前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承诺,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人证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考察:否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牡丹江医科大学
地址: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方式:17307400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联系方式:0453-643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53)6436888
附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核心产品 |
★ | 1 | 工程造价审核 | 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根据提供的施工图及最高投标限价,重点审核清单项的完整性以及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暂列金、暂估价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并出具审核报告,严格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对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 项 | 1 | 否 |
竣工结算审计:根据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综合单价、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真实性、合理性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严格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对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保密性负责的审计原则。 | ||||||
对每一个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均需根据项目所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勘,进场人数不少于2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查验确认。 | ||||||
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等业务时,中标单位24小时内响应。 | ||||||
参与工程造价审核的有关会议。 | ||||||
协助采购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提供造价合理化建议。 | ||||||
采购人、施工方双方提出索赔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 | ||||||
为采购人提供新增材料、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咨询服务。 | ||||||
中标单位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业务,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报告出具4份胶装审核报告、结算审计报告出具4份胶装审计报告和全部相关电⼦⽂件的造价成果⽂件,中标单位需⾃⾏保存所有审计相关资料备查,审计报告需中标单位法⼈,项⽬负责⼈签字及加盖公章。 | ||||||
中标单位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全责,有义务配合⼀切检查,如因其报告失实导致的上级有关部⻔的处罚由中标⽅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 ||||||
项⽬启动会、造价审计核对、结算审计现场综合踏勘等重要会议、节点⼯作,因需要项⽬组全员与采购人、施⼯⽅、监理⽅以及其他⼈员等共同讨论、商议,以保证审计服务⼯作的效率和质量,要求本项⽬组全体成员共同到牡丹江医科⼤学现场参加(采购人会提前1天以上时间通知),中标单位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参加相关会议,以保障⼯作正常开展。 | ||||||
项⽬分专业现场踏勘、施⼯重点环节分专业审计监督等⼯作,⽆需项⽬组全员同时到场,项⽬负责⼈及项⽬组对应专业有关⼈员到场即可(采购人会提前1天时间通知),中标单位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参加相关⼯作事宜,以保障⼯作顺利进⾏。 | ||||||
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 ||||||
★ | 2 | 收费标准 | 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收费标准执行《黑龙江省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基本收费标准(不计取效益收费)及中标通知书约定下浮率计取。同一最高投标限价审核项目若涉及多次内容调整,不重复计取费用,以最终成果文件计取费用。 | |||
竣工结算审计:收费标准执行《黑龙江省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及中标通知书约定下浮率计取。审减额5%以内由采购人支付,审减额超出5%以外部分由施工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同采购人)。 | ||||||
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等业务时,中标单位24小时内响应;参与现场踏勘复核图纸;参与造价控制和审计的有关会议;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协助采购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提供造价合理化建议;采购人、施工方双方提出索赔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为采购人提供新增材料、暂估价材料、设备等价格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中包含的咨询服务费用不另行单独计费。 | ||||||
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39号文件,供应商以下浮(%)进行报价,下浮(%)不能低于50%,即最高限价为5折。报价方式:请报名供应商按下浮(%)报价。比如,报价下浮70%为3折。付款金额以计费标准及投标下浮率计算。 | ||||||
★ | 3 | 服务质量标准 | 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审计的标准、规范和法规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咨询成果质量负责,经采购人审计部门或其他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抽查或者复审,如一批次抽查或复审的审减率(即审减额/送审工程造价,下同)减去中标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审减率的差大于或等于3%,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单位该项目酬金的15%作为违约金;如第二批次抽查或复审的审减率(即审减额/送审工程造价,下同)减去中标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第一次批次修正后的审减率的差仍大于或等于3%,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酬金,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该项目酬金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单位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成果,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 |||
★ | 4 | 服务时间要求 | 中标单位需承诺有能力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完成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及竣工结算审计任务,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完成时间不得超过5天,一般项目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意见时间不得超过7天,竣工结算从接到完整竣工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计,因非采购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迟的,每逾期1日,中标单位向采购人交付项目审核费用的1%的违约金,直至审核费用全额,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 | 5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与牡丹江医科大学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造价咨询服务的中标单位不能为同一家中标单位。 | |||
⾮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施⼯单位联系;所有审计资料必须经由采购人处接收。 | ||||||
中标单位对承接的审计业务,须⾃⾏完成全部⼯作量,不得转包或由其他机构协助承担部分⼯作,否则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 ||||||
项⽬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组成员,如出现实际履职⼈员与采购合同载明⼈员不符、⼈证不⼀致的,采购人有权单⽅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全部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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