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5-75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新能源小型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2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 - 2025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中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投标报价(30分)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a.根据财库【2022】19 号文,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则给予该投标人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声明函。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投标报价(30分)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评标价=最后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10%-所投节能产品报价合计*1%-所投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合计*1% |
| 变更为 |
| 1、一、项目基本情况中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投标报价(30分)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内容。(1)a.根据财库【2022】19 号文,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则给予该投标人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声明函; 3、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投标报价(30分)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内容, 评标价=最后报价-所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10%所投节能产品报价合计*1%-所投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合计*1%; 4、本次“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新能源小型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采购新能源小型高压清洗车数量为14辆。 |
| 5、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14时48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因发放变更、澄清通知会造成投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涉及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变更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次变更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未及时下载相关内容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26199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筑印留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西南角国信广场8楼819室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93955376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939553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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