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藻类海洋碳汇开发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藻类海洋碳汇开发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南澳县藻类海洋碳汇开发示范项目 1(项)详见第二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 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三.获取磋商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注:已办理登记手续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5:00(14:30开始接收响应文件)。2.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5:00。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