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渝高竹新区爱众·低碳汽车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商业中心公区建筑装修装饰及空调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渝高竹新区爱众·低碳汽车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高滩园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1-511697-04-01-991001】FGQB-000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商业中心公区建筑装修装饰及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高滩园区管委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1-511697-04-01-991001】FGQB-000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邻水县高滩镇重庆路GZ01-04-08号地块。
2.2建设规模:一期综合能源供给站1742.89平方米。二期商业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9835.28平方米,其中二期商业中心公区精装面积:6975㎡(其中:地下1层商业:817㎡、地上1层:2584㎡,地上2层:3129㎡(其中2层荟能科技办公室1185.4㎡,)地上3层:445㎡。)二期商业中心空调(制冷/供暖)面积约15000㎡。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15日历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二期商业中心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所有设计、施工等工作,以及与土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的施工的衔接处理、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1)设计范围:在本工程已完成的土建工程的基础上进行精装修工程所包含及不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设计,完成本项目二期商业中心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空调(制冷/供暖)工程(包含拆除与改造工程、地面装修、墙面装修、吊顶装修、顶棚装修、门窗、给排水、配电、弱电、报警、安防、制冷/暖通空调、防排烟、照明、消防、四网合一、卫生器具、柜台、背景墙、设备、风管、保温、冷凝水、管道、配件、其他杂项等满足业主使用要求)施工措施设计(包括不限于:模板与支模架(含高支模)的搭设、危大或超危大的施工措施、室内室外装饰装修施工措施、安全与文明施工、夜间与冬雨季施工等的所有为满足项目安全实施的措施,施工时均不再另行计费)。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建立效果图设计、动画制作,最终设计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为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委托施工图审查(不单独计费)、工程预算(不单独计费)、施工期间设计代表派驻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审查、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后期相关服务等设计全部工作内容。其中:
A、二期商业中心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空调(制冷/供暖)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包含:过道、廊道、电梯厅、厕所等详见附件图纸:《公区精装范围》、《空调覆盖范围》。
B、精装标准及装修深化设计范围包含以下部分:精装修、安装工程包含的装饰材料、管道、设备、配电、电线、电缆、辅材等内容以及装修做法的标准按高标准参照<“爱众·低碳生活荟”商业中心执行>的施工图设计,涉及空调、管道、设备装修的深化设计:采用多联机+模块机空调系统。最终以业主需求为准。
(2)施工:本项目二期商业中心精装修、安装工程、空调(制冷/供暖)工程(包含拆除与改造工程、地面装修、墙面装修、吊顶装修、顶棚装修、门窗、给排水、配电、弱电、报警、安防、制冷/暖通空调、防排烟、照明、消防、四网合一、卫生器具、柜台、背景墙、设备、风管、保温、冷凝水、管道、配件、其他杂项等满足业主使用要求)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不限于装修、通风空调以外与土建工程衔接的处理,交付时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商业中心公区建筑装修装饰及空调工程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等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
2.7其他要求:本项目须严格按照经川渝高竹新区2024年第2次规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得调整总平面布局、建筑形态及风貌、外墙材质等,经发包方批准可对内部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2)建筑美观要求:二期商业中心精装修、安装工程、空调(制冷/供暖)工程设计应采用建筑三维建模技术通盘考虑,相关内容施工后不能外露于建筑立面、展示面、屋面显要位置,不能影响建筑整体美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设计费金额20万元(含)以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总承包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或建筑装修面积3500㎡及以上已完工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公共建筑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建筑体。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 01 日—2025年 10 月 15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 )—“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27 日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爱众集团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川渝高竹新区高滩镇汉渝路6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80802717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邮 编: /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28-86669985、184836626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09 月 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