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GF-2025024
2.采购项目名称: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437000.00元
最高限价:437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0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网上报名。若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转款凭证(转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转款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购买磋商文件转款凭证(转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转款事项);将所有资料整理好后扫描发送至479180979@qq.com邮箱。(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带至现场递交)。
(2)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文件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7栋2楼。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请各供应商准确无误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磋商文件以qq邮箱方式发送至各位供应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7栋2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6日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7栋2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 人: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唐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88262302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7栋2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6-6912233
电子邮件:479180979@qq.com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2025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