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新井煤矸石处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方山新井煤矸石处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方山新井煤矸石处置
项目编号:ZPZB-26Z353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三、招标范围:
A包:方山新井煤矸石处置;
本次招标为方山新井正常生产期间新产出煤矸石及矸石棚存放矸石,预计年产约30万吨/年,共计约90万吨煤矸石(以实际产量为准)。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6年10月15日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301室
评分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结果: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价) |
A | 1 | 许昌鸣晟建筑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5.7元/吨 |
2 | 襄城县天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0元/吨 |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10月16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 标人: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三峰山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994067263
采购平台服务单位: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服务科 0375-27872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孟秋丽 王新奎
电 话:0375-2787706 2787589
邮 箱:mql-yw2@[链接]
财务电话:0375-278762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支持:15225030901、15937530605,
供应商注册审核电话:0375-2787232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4-82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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