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老旧管网改造、分户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G0100G251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老旧管网改造、分户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国债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老旧管网改造、分户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改造一级网1.853公里,最大管径为DN600。
第二标段:改造二级网5.448公里,最大管径为DN300。
第三标段:户改造8.26万平方米(一部、二部),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改造25.80万平方米(一部、二部、七部)。
第四标段:分户改造6.5万平方米(三部、四部),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改造29.45万平方米(三部、四部、六部)。
以上四个标段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的清单及图纸为准(图纸如与工程量清单出现不一致情况,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0日,共27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4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最多不超过 2 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各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第三标段及第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第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第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第三标段及第四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4.5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 221 号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话:18945688975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邮箱:HZZBDL1989@163.com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451-5106179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