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学生公寓组团建设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学院学生公寓组团建设设计服务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505-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学院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老师0550-35120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韦0550-3519590/1800550121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4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叁佰壹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31644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毛振海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53400644 | ||
工期(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时间:2024年8月;面积:约42548.9平方米)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巢湖学院学生公寓组团施工图设计项目(时间:2020年12月;面积:约56428.666平方米)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投标报价(元) | 贰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29997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P晓林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044500232 | ||
工期(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扶绥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时间:2022年2月11日);面积:约41839.24平方米) | ||
企业荣誉 | 江南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项目设计(时间:2021年6月4日;面积:100180.5平方米)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伍拾万零玖仟元整(4509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江立敏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设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19983100647 | ||
工期(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鹤壁工程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2022年8月4日;面积:152959.38平方米) | ||
企业荣誉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时间:2024年5月22日;面积:70652平方米)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9日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合同约定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9600元(含专家评委费1486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3519590/1800550121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