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
唐审投资核字[2026]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购置安装60台发电机组(其中单机容量为5MW的风机2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机40台),总装机容量350MW;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配套建设70MW/70MWh储能;建设35kV集电线路路径约181.10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约156.1km,地埋电缆路径约25km。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榛子镇、杨柳庄镇、王店子镇和九百户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自开工令下达12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负责承建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包含350MW风电场合规性手续办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完工验收、竣工移交及质保期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合规性手续办理;长期租地及协调、林地补偿及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临时征租地、青苗补偿及复垦费用;风电场、升压站(含储能)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地形图补充测量、设计、施工;风电场及升压站(含储能)设备采购、材料采购、供货、保险、催交、运输、接车、卸车、管理和仓储、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风电场整体通讯工程;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临建;场内集电线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项目整体验收(包含安全、消防、环保验收)、移交生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须包含轮毂高度160米及以上混塔)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合同,投标人须为该联合体合同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投产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1.2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由勘察设计单位委派并提供证明材料,施工单位不必提供。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混塔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职证明、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由勘察设计单位委派并提供证明材料,施工单位不必提供。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混塔风电项目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职证明、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由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证明材料,勘察设计单位不必提供。 3.1.4其他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两类资质要求之一:a.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混塔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职证明、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19 09:00:00至
2026-10-25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7.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吉大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7.2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刚,0315-7585968,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晋泉,0311-6905206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315-2817866 电子邮箱:
tsxnyzhb@[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榛子镇于家营村西南800米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 邮编: | 0637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王刚 | 项目负责人: | 常晋泉 |
| 电话: | 0315-758596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69052068 |
| 传真: | 0315-7585968 | 传真: | 0311-69052033 |
| 电子邮件: | zstgxny@[链接] | 电子邮件: | ruiheanhuippp@[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链接]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 账号: | 0 | 账号: | 69604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