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规告字[2026]1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升金湖路北侧地块五-1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池东自2026001-1 | 341721010024GB03085W00000000 | 大渡口经开区升金湖路北侧地块五-1 | 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2780.60 | 43 | 43 | 1 | 50 | 1.0以上,2.50以下(含2.50,下同) | 35.0%以上,60.0%以下 | 15.0%以下 |
池东自2026001-2 | 341721010024GB03086W00000000 | 大渡口经开区升金湖路北侧地块五-2 | 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5035.11 | 78 | 78 | 1 | 50 | 1.0以上,2.50以下(含2.50,下同) | 35.0%以上,60.0%以下 | 15.0%以下 |
本次出让宗地以净地条件为准,宗地规划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1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1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6年2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2月12日9:30开始进行。
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企业信用承诺书》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业监管合同》,并按《安徽省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皖发改地区[2024]93号)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八、联系电话:0566-7028619 联系人:周先生、丁女士
开户单位:东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账号:2033417210010000022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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