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天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酒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京天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酒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总工会以南京市总工会市总党组会2月14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天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天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进行公开招标。2.2 招标范围:主要由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2025年酒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除 1-7楼、23-28楼盘管空调更新项目外的所有项目。
3.1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不接受自然人参与;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工程合同估算价)不小于800万元的酒店更新改造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委托代理招标项目。提供委托协议、招标公告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6、投标人投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有4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职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其中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的不少于2人,安装工程专业的不少于2人。提供有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2024年11月—2025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5)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8、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09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1、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部分进行打分,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评分相同出现排名并列导致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超过3家的,按照“低价优先”原则在排名并列的投标人中选取出前三名并计算评标基准价。2、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总体概述、重点难点分析(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概述、重点难点分析等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强=5.00;较强=3.00;一般=1.00;无=0) | 5.00 | 工作流程、实施方案(0~4.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工作流程、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强=4.00;较强=2.50;一般=1.00;无=0) | 4.00 | 内部质量管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0~4.00) | 根据服务商所提供的内部质量管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强=4.00;较强=2.50;一般=1.00;无=0) | 4.00 | 服务特点概述和承诺(0~4.00) | 根据服务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点概述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得2.5分,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强=4.00;较强=2.50;一般=1.00;无=0) | 4.00 | 预防废标、流标的措施,质疑应答方案(0~4.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预防废标、流标的措施,质疑应答方案等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强=4.00;较强=2.50;一般=1.00;无=0) | 4.00 | 其他可行性建议等内容(0~4.00) | 其他可行性建议等内容:(1)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4分;(2)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5分;(3)方案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强=4.00;较强=2.50;一般=1.00;无=0) | 4.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服务响应情况(0~3.00) | 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款等的得3分,有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 3.00 | 管理体系认证(0~4.00)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件。 | 4.00 | 企业业绩(0~8.00) | 1、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工程合同估算价)不小于800万元的酒店更新改造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委托代理招标项目。提供委托协议、招标公告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个项目业绩不可兼得。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公有制集体企业:①100万(含)以上的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设计、勘察等)招标代理业绩;②150万(含)以上的货物类招标代理业绩。以上2类,每提供1类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截图以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 8.00 | 项目负责人(0~10.00)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得2分;同时提供的执业资格取得年限满20年(含)及以上的得3分,满10年(含)及以上不足20年的得2分,不足10年的得1分,最多得3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加3分,具有建设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并同时具有其他注册类证书(国家注册咨询师、建造师或监理师)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证书,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1月—2025年4月)投标单位为项目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 10.00 | 人员配备(0~18.00) | 人员配备齐全,专职人员(除项目经理以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7分;并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7分(职称得分限7人);并同时具有其他注册类证书(国家注册咨询师、建造师或监理师)的,每具备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18分。注:提供证书,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1月—2025年4月)投标单位为项目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 18.00 | 开评标场所(0~6.00) | 1.投标人在南京具备35平方米(含)以上的开标室,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开标室照片、区域平面图及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具备能够同时容纳7名以上人员进行评标的评标室,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评标室照片、相关设施(清单:监控设备、打印设备、手机屏蔽柜等)照片及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 6.00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证书(0~3.00) | 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2023)连续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标准分值,每有1年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 3.00 |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0~2.00) |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5A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满足要求得2分。 | 2.00 |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0~5.00) | 2022及2023年,投标单位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AAA单位的,满足1年得2分,满足2年得5分。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苏建监招协〔2024〕5号文)公示名单,以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苏建监招协〔2023〕5号文)公示名单。 | 5.00 | 获奖或荣誉(0~6.0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在招标、造价行业,受到过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表扬或奖励,每有1次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明材料。 | 6.00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天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天丰大酒店洪武路26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刘志永 | 联系人: | / |
电话: | 13907925485 | 电话: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单位自行监管(电话:0258478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