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托里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TCBL)20250919-1/2
项目名称:托里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500000
最高限价(元):2.25,1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托里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提供士地测量、房屋测量,土地测量;2、要求按照地籍调查规范做好相应宗地的地籍调查工作,提供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图及房屋面积汇总测绘报告书和地籍调查表;3、要求测绘单位配合托里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上述测绘宗地的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最高限制单价:标项1:最高限制单价为2.25元/平方米,其中房屋检测2元/平方米、土地勘测0.25元/平方米。
标项二
标项名称:托里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提供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及抗震验算、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评估等服务。需配合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证办理出具相应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及抗震验算报告、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完成产权证明办理后续工作;2、须完成有安全隐患经营性及自建房房屋的检测工作,出具鉴定报告;3、配合托里县住建局完成竣工备案登记工作;服务完成后须延长两年的工程项目鉴定咨询服务。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为最高限制单价:标项2最高限制单价为18元/平方米,其中房屋鉴定、抗震检测15元/平方米,消防3元/平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标项预算金额为150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服务金额不低于本标项预算金额的30%(其中部分服务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本标项预算金额的18%);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标项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两家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本标项金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本标项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标项合同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本标项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也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2:本标项预算金额为500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服务金额不低于本标项预算金额的30%(其中部分服务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本标项预算金额的18%);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标项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两家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本标项金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本标项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标项合同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本标项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也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必须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标项2】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4%BA%94%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托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塔城地区托里县
联系方式:0901-3682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市伯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1单元114号
联系方式:1869012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星
电 话:1869012663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