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城区集中热电联产供暖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城区集中热电联产供暖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卫城区集中热电联产供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审发〔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472万元,剩余部分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一级供热管网21.79km(管沟长度),包括自国能中卫热电厂沿宁化路-中泰路-中沟路-农田-第一排水沟-韩闸路-农田-机场大道-沙坡头大道新建DN1000供热管道17.37km、DN800管道0.76km,由机场大道供热主管引出沿机场大道至机场换热站敷设DN250管道1.72km,由机场大道供热主管引出沿第三排水沟绿化带敷设DN450管道1.94km。新建中继泵站一座,建筑面积1190平方米,在现有供热系统基础上新建智慧供热平台。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2 00:00至2025-09-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 | 地 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
邮 编: | 755000 | 邮 编: | 750000 |
联 系 人: | 王睿 | 联 系 人: | 张艳萍 |
电 话: | 15695053377 | 电 话: | 0951-5606225、18169094090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8. 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5-7067701
202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