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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改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昆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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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改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改建设计施工一体化602c1d7e-ec1a-4eee-b15b-1ceabdedd211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602c1d7e-ec1a-4eee-b15b-1ceabdedd211
建设规模: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18.4834亩(含空地面积218.41亩),地上建筑物面积155877.06㎡,包括现有办公楼、标准化工业厂房等建筑,其中主要建筑约为27栋;现状绿化合计约为35522㎡;现状主干道面积约为33376㎡;其余部分为空地。本次招标的主要完成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改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道路修缮及出入口规划与建设、厂区污水管网、生活给水管道改造、消防给水管道改造、建筑外观修缮、零星修缮改造、景观绿化、停车位规划及建设等。602c1d7e-ec1a-4eee-b15b-1ceabdedd21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6-30 15: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原招标计划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于2024年12月31日第一次招标计划变更,于2025年6月23日第二次招标计划变更。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都市产业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白莹
办公电话:0871-6313123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谭俊
办公电话:0871-64602802移动电话:1369872866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500492001001
标段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改建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7-21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16.3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18.4834亩(含空地面积218.41亩),地上建筑物面积155877.06㎡,包括现有办公楼、标准化工业厂房等建筑,其中主要建筑约为27栋;现状绿化合计约为35522㎡;现状主干道面积约为33376㎡;其余部分为空地。本次招标的主要完成昆明市盘龙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改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道路修缮及出入口规划与建设、厂区污水管网、生活给水管道改造、消防给水管道改造、建筑外观修缮、零星修缮改造、景观绿化、停车位规划及建设等。

2.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

3.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916.39万元(后期以审计审定后的实际设计费用及施工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5.质量标准:(1)设计部分: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2)施工部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盘龙区茨坝路23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两个法人及其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③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者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者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者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拟任的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其资格要求满足相应的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其他: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未有商业贿赂记录;(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网页截图。(注: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②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说明: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②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的,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5.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者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限额设计及施工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提供声明函)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该承诺或声明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两个法人及其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0627:招标公告.docx2025-06-27 16: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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