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暧散煤替代(鲅鱼圈区)芦屯镇项目防冻液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744
项目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暧散煤替代(鲅鱼圈区)芦屯镇项目防冻液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9062.4
最高限价(元):3.36
采购需求:查看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采购人分批次向供应商发出供货指令,供应商按供货指令要求3日历天内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成交单价。
3、验收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自行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且中标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数量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或加注质量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如7日内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不合格部分价款,且中标供应商应按不合格部分价款的30%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
(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急响应时效(如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执行,如未执行,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并按每次1000元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
5、售后服务
(1)质保期:
1)质保期5年(从验收合格日起算);
2)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或加注安装原因,导致对农户场地设施等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
(2)定期维护:
质保期内每年提供1次免费检测(冰点、pH值、浓度)。
(3)应急响应:
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为芦屯镇辖区内2249户安装的空气能设备(其中的热泵机组、管道、采暖散热器、缓冲水箱等)加注防冻液。单户防冻液用量160L,防冻液总用量359840(暂定)L。
注:(1)单户防冻液加注完成后,剩余防冻液须留存给农户备用,供应商不得私自带走;(2)上述户数及防冻液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计算。
2、参数要求
| 序号 | 关键参数 | 标准要求 |
| 1 | ?冰点℃(最低使用温度)?? | 执行GB29743.1-2022 ,≤-30℃。 |
| 2 | ?沸点℃? | 执行GB29743.1-2022,≥107.5℃ |
| 3 | PH值 | 执行GB29743.1-2022,7.5~11.0 |
| 4 | 玻璃器皿腐蚀(88℃±2℃,336h±2h)质量变化mg/试片 | 执行GB29743.1-2022,需通过金属腐蚀试验(SH/T 0085-1991),对紫铜、黄铜、钢、铸铁、焊锡、铸铝等系统材质无腐蚀(腐蚀速率紫铜、黄铜、钢、铸铁≤±10mg/试片,焊锡、铸铝≤±30mg/试片);试验后溶液性能:PH值在7.0~11.0,PH值变化值在±1.0。 |
| 5 | 泡沫倾向(88℃±1℃) | 执行GB29743.1-2022,泡沫体积≤150ml,泡沫消失时间≤5.0s |
3、加注安装要求
(1)安装前准备
1)系统检查:确认水系统无泄漏、杂质(管道内无焊渣、泥沙),清洗干净;
2)工具与材料:准备电子秤、循环泵、清洗剂、防护装备(手套、护目镜、口罩);
3)人员培训:施工人员需掌握防冻液特性、安全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方法。
(2)安装流程
| ?步骤? | ?操作细节? |
| ①系统清洗? | 用清水+专用清洗剂(如中性除垢剂)循环冲洗,直至出水无杂质、pH值中性;清洗后彻底排空污水,用压缩空气吹干管道。 |
| ②添加防冻液 | 启动循环泵;缓慢加入防冻液,边加边观察液位计,直至达到设计容量; |
| ③排气与调试 | 打开系统高点排气阀(如膨胀水箱、管道末端),缓慢运行循环泵至无气泡排出;检查各接口密封性(无泄漏),测试系统压力(正常0.2~0.3MPa)。 |
| ④低温测试? | 模拟极端低温环境(如开启制冷模式或使用冷媒降温),运行24小时;监测防冻液冰点、系统压力及设备运行状态(无冻裂、异响)。 |
注:防冻液初次加满后,须将设备启动运行一段时间,待防冻液随机器运转进入机器内部后,再次加注,直至加满。
4、质量控制要求
(1)采购阶段:
每批次防冻液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以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冰点、pH值、腐蚀性等),到货后抽样送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2)安装阶段:
1)浓度控制:使用冰点测试仪现场检测(目标冰点≤设计值-5℃);
2)残留检测:安装后取系统水样,检测乙二醇含量(确保无稀释过度)。
(3)验收阶段:
提供《防冻液安装验收报告》,包含冰点测试记录、系统压力测试记录、运行24小时监测数据。
5、安全要求
(1)个人防护:操作人员需佩戴耐酸碱手套、护目镜及防毒面具;
(2)环境安全: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现场设置警戒标识,避免无关人员接触;
(3)应急处理:若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若误服,需就医并告知医生接触化学品类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采购人分批次向供应商发出供货指令,供应商按供货指令要求3日历天内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16时30分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区17号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技术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2512842604@qq.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如遇系统故障,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其评审无法继续进行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解密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解密所需设备及网络、自行操作。供应商须在得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自主进行网上电子文件解密。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芦屯堡村
联系方式:0417-6817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三家子小区(鲅房权证三字第0014345)501室
联系方式:0417-6203603
邮箱地址:2512842604@qq.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1593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静
电 话:0417-620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