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173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小学消防设施维修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956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包含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5.2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5.3 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小学校内;
5.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公司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4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或“资质异常”状态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响应文件中附清晰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领取。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PDF版本发送至mygczx01@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20楼C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20楼C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小学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