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龙江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四标段(二次)

齐齐哈尔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30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龙江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四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J0212G260818001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龙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江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四标段(二次)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标段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约9.28万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实际建设任务以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2.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景星镇

2.5勘测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提交勘测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负责完成(包含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0.2米高清影像航拍图)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并提供所需全部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发现兼投者,取消其所有标段投标和中标资格。已参与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再参与本标段投标。

2.9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本企业近三个月(2026年07月-2026年09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育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根据勘测设计需要随时增加岗位或人员,人员增加但勘测设计费用不予追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资质条件①②,参与联合体的成员≤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一年(202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链接])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搜索界面依次或分别输入查询条件即可);

3.6.3自202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出租或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发生 一 般 及 以 上 安 全 事 故 的 ; 本 招 标 文 件 所 有 违 规 行 为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注:公示期后以上网站新增公示内容不予认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09:00时至2026年10月14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按照平台提示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

7.3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上发布。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龙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304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452063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1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104618639、0451-51056485-802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433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703692919

邮    箱:5843961@[链接]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链接]),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 县(市)区营商环境监督局(举报中心)

地   址: 龙江县通达街1号

电   话:0452-5841299

邮   箱:ljxysjts@[链接]

12.2.2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433号

电   话:13703692919

邮   箱:5843961@[链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
点招标信息推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