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材料要求:现场提供产品推荐书一式三份,内容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缴费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5)基本功能、标准配置及可选配置、产品优势、用户数量、售后服务、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介绍6)产品有效注册证7)厂家及销售公司资质材料、法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8)水处理设备维修工程师资质证明;水处理设备近期内维修保养业绩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 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4点前将报价单、公司证照资料、产品说明文件、授权资料等相关材料密封后邮寄或送交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过期视作无效投标。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戴老师电话:18936793913;邮寄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春港东路98号 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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