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风电吸尘设备固定资产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EC3100Z202600007,发布时间:2026-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风电吸尘设备固定资产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应的采购合同签约甲方为:新疆东方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或/和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独立法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充分知悉、认可本签约主体安排,并自行评估【新疆东方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或/和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履约支付风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工业园区新型产业园轻工业二区、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110国道以北G6高速以南万寿堂公墓以西包头龙马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移动除尘设备3台、防爆吸尘器12台。 2.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交货期为2026年12月31日前(计划工期:40日历天)。若日历天的时间要求和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冲突,以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移动除尘设备3台、防爆吸尘器12台。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2.7授标原则:采用分标段评审、分标段授标模式,各标段遵循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授予对应标段 100% 份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格审查条件:未处于东方电气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即不属于《三色名单管理》清单内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 2、资格审查条件:发生在2022年1月至2026年8月区间销售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销售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30 22:15:19前(北京时间,下同),访问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网址:[链接],点击公告右侧“我要报名”。未注册供应商,先进行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后登录;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系统。报名路径:电子采购——供应商自助-商机库进行报名。招标文件获取路径:电子采购——供应商自助-投标报价界面获取招标文件和进行投标报价。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21 09:00:00(以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访问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网址:[链接],登录系统。递交路径:电子采购——供应商自助——投标报价界面进行投标文件提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链接])上发布。我方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方指定人员联系,我方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联 系 人:吴康 电话:15883868863 邮箱:wuk3141@[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电气集团(四川)物产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18号 邮编:611730 联 系 人:何经理 电话:028-62606112 邮箱:hezh02@[链接] 8.异议的渠道 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请登录东方电气采购管理平台https://[链接],通过电子采购-供应商自助-异议提出模块提出。 异议提交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028-62606112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东方电气集团经济运行与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jyyb@[链接] 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