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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墟科创社区(梅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梅墟科创社区(梅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6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94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对智造港E幢一、二层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2609平方米,其中一层拆除原有装饰并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437平方米;二层实施全面改造,改造面积约2172平方米。同时配套引入智能化系统、共享办公设施、展示区域及相关公共服务功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一)装修工程:智造港E幢一层面积约437平方米,主要设置展厅路演区、甬爱E家、智慧药房等;二层面积约2172平方米,主要设置社区办公、男女避灾点、综合指挥室、创业孵化区、调解室、物资间、排练室、书法绘画室、文印室、党群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等;装修主要材质:吊顶材料主要采用9.5毫米厚双层纸面石膏板刷白色无机涂料、0.2毫米厚透光膜、白色铝格栅(30毫米×100毫米、间距170毫米)+上部灰色无机涂料、1毫米厚仿木纹A级膜+铝板、20毫米厚600毫米×600毫米铝扣板;墙面材料主要采用白色乳胶漆、15毫米厚浅色木饰面、15毫米厚白色烤漆板、15毫米厚灰色烤漆板、15毫米厚黑色烤漆板、木格栅(15毫米×30毫米、间距15毫米)、1.5毫米厚+18毫米厚蜂窝芯+0.8毫米背衬板本色蜂窝不锈钢、1.5毫米厚本色喷砂不锈钢、1.5毫米厚喷砂、本色长城板、1.5毫米厚喷砂白色长城板、10毫米厚100毫米×600毫米灰色砖、10毫米厚50毫米×300毫米白色条纹砖、10毫米厚600毫米×600毫米白色砖、20毫米厚灰色硬包、20毫米厚浅色硬包、12毫米厚电控雾化玻璃;地面材料主要采用3毫米厚灰色块毯、20毫米厚灰色预制水磨石、20毫米厚浅灰色预制水磨石、10毫米厚200毫米×1000毫米仿木纹砖、10毫米厚600毫米×600毫米玻化砖、4毫米厚运动地胶、15毫米厚多层实木地板等。(二)智能化工程:项目对室内的各个房间进行监控全覆盖,各功能用房设置网络电话点,指挥室、党群活动中心等设置多媒体会议系统,党群活动中心、展厅路演区增设2台LED大屏,党群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设置预约系统。(三)暖通工程:智造港E幢一层和二层增加空调系统,采用多联机系统,外机置于室外设备平台。(四)消防工程:根据不同房间功能,调整室内消火栓、喷淋、消防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点位及其他消防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智造港E幢一、二层楼,东至云杉路,南至云杉路998弄,西至梅墟路,北至晶辉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987895元。
2.3施工总工期:11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梅墟科创社区(梅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7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909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联系人:刘工、孙工、劳晓波、郑均华、王惠军、宋涛、屠裕忠、黎成
联系电话:13957802059
电子邮件:382387362@qq.com
监督部门: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