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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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方法的“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要求”中的(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本项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即“(2)工程勘察: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综合勘察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联系人:蔡抒瞳
电话:131598272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9-897333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女士 0459-6059116
龙凤区生态环境局:彭先生 13704668231
龙凤区水务局:冯先生 18204576668
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娄先生 13159999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