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南片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模式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2024】42号文批准建设、投资代码:2405-410922-04-01-712592,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投资项目代码:2405-410922-04-01-712592
1.2、招标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1.3、项目业主: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南片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模式;
2.2、项目编号:JYPY-2025-1004
2.3、建设地址:幸福大道(安康路-文化路)、启明路(惠风路-晓月路)、文明路(安康路-G342)、安康路(诚睦路-孝道园)、政通大道(文化路-安康路)、叠翠路(文化路-人民路);
2.4、项目概况:改造供水管网12.04公里,管径DN300-500;
2.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530.3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及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25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2.9、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单位: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6、本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8、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9、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至少1项(完工或在建项目均可,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均可。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0、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内容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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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 件的获取、投 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 电子化。
5.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GEF 格式),电子投 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 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 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 ”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 库内添加并提 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6、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 证网络畅通, 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F%BC%88%E6%B3%A8 :使用 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 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 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 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 65 万元;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①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日(填开标当天日期) 1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②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F%BC%89%E5%AF%B9 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 险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 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 号:15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 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3%80%8B%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8%E3%80%81%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3C/p%3E%3Cp%3E%3C/p%3E%3Cp%3E%E6%8B%9B%E6%A0%87%E4%BA%BA%EF%BC%9A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海江
电 话:17539336866
地 址:清丰县黄河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庆延
联系方式:17539379008
地 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16639393362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 10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