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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鹤壁市乡镇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6套颗粒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8060/)%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99%BB%E5%BD%95 ”,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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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5-46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乡镇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6套颗粒物)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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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完善我市淇滨区大赉店镇、淇县北阳镇、淇县朝歌街道办、浚县卫贤镇、浚县白寺乡、浚县黎阳街道办等6个乡镇空气站PM10和PM2.5设备。 (2)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和要求的全部内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信誉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对其作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8060/)%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99%BB%E5%BD%95 ”,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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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 ” 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 6.潜在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进入河南互认的 CA 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统一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7.潜在供应商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选择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因《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有关要求。 9.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92-322922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 | |||||||||||
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92828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9282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