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重新采购)先锋报业2026年-2027年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先锋报业各业务项目实际需求,依托互联网技术平台调配相应服务人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导演、文案策划、灯光、视频拍摄、视频剪辑、调色、特效包装、化妆、场务、道具制作、专家顾问、主持、裁判员、教练员、翻译、项目策划、设计、音乐制作、配音录音等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4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由分支机构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报价人须具备经营成熟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可据此调配相应服务人员(需提供自有互联网技术平台权属证明,或与合作方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技术平台使用授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3)资产被重组、接管或者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报价人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 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有记录,或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有记录。(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5.所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须相互独立,与其他参与报价的主体不存在下述任一关联情形,确保报价行为完全独立:(1)存在直接股权控制、间接股权控制或其他股权关联关系;(2)由同一自然人、法人实际控制,或同属同一母公司体系;(3)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互相兼任。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报价。(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6.报价人参加响应报价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18:0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18: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19896525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705室自编一、706室自编七
采购方: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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