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736001 | ||||
招标人 | 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污水处理站5座,总处理规模125立方米/天,配套管网12.616千米,其中dn315主管1.204千米、dn225主管5.417千米、dn110入户管5.6千米、dn63压力管0.395千米,一体化泵站2座;新建生态拦截沟总长8.489千米,生态塘总面积21.913亩。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7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5 月2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 4 日 | ||||
预中标人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2.5%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陈峰坡(身份证号:41232719******10;注册编号:CS10140007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任丘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 2、德惠市太兴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3、钦州市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4、蒙山县321国道周边老旧小区给排水燃气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为1.2%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周建虎(身份证号:32021919******91;注册编号:CS22440159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万龙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域乡村旅游集群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禾甸镇新兴底村秋豌豆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沽源县白河流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为4%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邹宗志(身份证号:50010519******11;注册编号:CS21510099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康保县2022年市政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设计; 2、无极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 3、平南县老城区供水管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同时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5.中标候选人企业诚信评分为“桂建云”平台或者区市级诚信评分平台公示的企业诚信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