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实验室标准气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人拟实施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实验室标准气体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简介:响应人需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供应以下产品,并运输到指定地点,产品清单及预计供应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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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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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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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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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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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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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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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纯气体(浓度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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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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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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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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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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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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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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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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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4.5MPa
| |
3
|
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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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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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5MPa
| |
4
|
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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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L
|
4
|
14.5MPa
| |
5
|
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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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L
|
4
|
14.5MPa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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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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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4mg/m3, 余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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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
|
2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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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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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10mg/m3, 余甲烷
|
4L
|
2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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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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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噻吩25mg/m3, 余甲烷
|
4L
|
2
|
10MPa
| |
9
|
四氢噻吩50mg/m3, 余甲烷
|
4L
|
2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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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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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醚:10%,余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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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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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甲烷:4.4%LEL,余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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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
|
12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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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甲烷:17.6%LEL,余空气
|
8L
|
12
|
10MPa
| |
13
|
甲烷:26.4%LEL,余空气
|
8L
|
12
|
10MPa
| |
14
|
甲烷:4.8%LEL,余空气
|
8L
|
12
|
10MPa
| |
15
|
甲烷:19.2%LEL,余空气
|
8L
|
12
|
10MPa
| |
16
|
甲烷:28.8%LEL,余空气
|
8L
|
12
|
10MPa
| |
17
|
甲烷:10%LEL,余空气
|
8L
|
92
|
10MPa
| |
18
|
甲烷:10%LEL,余空气
|
4L
|
20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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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甲烷:30%LEL,余空气
|
8L
|
4
|
10MPa
| |
20
|
甲烷:40%LEL,余空气
|
8L
|
292
|
10MPa
| |
21
|
甲烷:40%LEL,余空气
|
4L
|
80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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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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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50%LEL,余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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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
|
4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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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甲烷:60%LEL,余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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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
|
132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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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甲烷:60%LEL,余空气
|
4L
|
40
|
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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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甲烷:50ppm,余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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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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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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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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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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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标准气(乙烷3.7%,丙烷0.8%,异丁烷0.2%,正丁烷0.2%,正戊烷0.1%,异戊烷0.1%,二氧化碳0.8%,一氧化碳 0.3%,氧气0.4%,氮气1.8%,正已烷 1%,余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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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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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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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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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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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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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氢气和氧气不可同次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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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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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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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规格、压力可与需求不同,承揽方可以将相关信息发给采购人确认。
2.产品要求: 1. 标准气需具有国家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证书(二甲醚除外)。
2. 压力误差为±0.5MPa。
3. 气瓶由承揽人提供,带气瓶编号,且在有效期内。
3.服务期限:2026年1月5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二年)。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3.业绩要求:2022年以来有2个或以上相同或类似的气体销售记录,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依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能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实验室标准气体采购项目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的要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若全部报价均高于项目预算,则与接受谈判的报价人进行谈判,谈判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仍没有合格报价,本次询价失败。
5.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人应及时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谈判记录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8.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报价费用责任
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情况表(如需要),参与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如需要)、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2 日 10:00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册为“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邮编:510663
联系人:胡工
电话:020-32355207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电话:020-37852032
联系人:刘女士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邮编:510663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32355433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5 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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