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小宅铺村回迁安置项目已由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新数政投资审字〔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宅铺村回迁安置项目;(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052.66㎡,共建设1#楼、2#楼、3#楼住宅楼、室外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3)建设地点:新乐市彭家庄乡小宅铺村富强路南北两侧;(4)工期:51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本项目最高限价:70721400.9元2.2招标范围:
小宅铺村回迁安置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8 00:00:00
至2025-08-02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19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311-88598952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小宅铺村回迁安置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 |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顾胜会 | 联系人:康曼 |
电话:13832379199 | 电话:15369399664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