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2702202600042Z001 | 项目名称 | 福泉市卡龙桥水库工程枢纽区施工准备工程 |
| 标段(包)编号 | E522702202600042Z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福泉市卡龙桥水库工程枢纽区施工准备工程 |
| 异议内容 | 贵州润泉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众恒招标有限公司: 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包含了‘价格指数权重表’,要求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及权重;但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6.1.2条明确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按基准价±5%波动调整)。请问:1. 本项目实际结算到底采用哪种调价方式?2. 若采用造价信息调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是否直接填‘/’即可?3. 若需填写该表,请明确:可调因子有哪些?定值和变值权重的允许范围是多少?基本价格指数的基准日具体是哪一天?价格指数(或价格)的取值来源是哪一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回复:关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权重表“,各潜在投标人“因本项目不采用价格指数调价方式,该表格为招标文件通用模板自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对表格内全部栏目内容不作要求,不属于评审否决项,投标人按此填报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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