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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滨海校区1-10号学生宿舍楼彩钢板屋面拆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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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渤海大学滨海校区1-10号学生宿舍楼彩钢板屋面拆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3593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滨海校区1-10号学生宿舍楼彩钢板屋面拆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1.拆除1-10号学生宿舍楼轻钢彩板屋顶、彩板墙体、石膏板围墙、灯具等。

轻钢彩板屋顶建筑面积约2300m2,层高2.6m;石膏板围墙面积约1200m2。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灯具,拆除后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妥善保管,交还甲方。拆除后的钢梁、檩条、彩板等归施工方自行处理,1-8号楼返给校方10000元/楼,9-10号楼返给校方8000元/楼,计入清单报价让利中。

2.新做1-8号学生宿舍楼屋面保温层。

瓷砖上铺80mm厚苯板做屋面保温板,苯板材质为B1级难燃材料;外侧用A级岩棉防火隔离带300mm宽,上铺75*75mm镀锌钢丝网固定,钢丝网直径2.5mm,每2-3m2找一个锚点;上层浇筑C20细石混凝土找坡3%,最薄处不得低于20mm,找坡方向沿屋面纵向中心线向两侧排水口处。

3.9号、10号学生宿舍楼屋顶原瓷砖刨沟、凿毛处理,用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坡3%,最薄处不得低于20mm,找坡方向沿屋面纵向中心线向两侧排水口处。

4.新做1-10号学生宿舍楼屋顶、女儿墙、屋顶外露梁、檐沟SBS防水一遍,墙体上返300mm,出屋面阁楼两侧上返1m,卷材粘贴至瓦下。原墙面剔沟,压入SBS防水后,胶泥抹平。

4.1 防水材料选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预留屋面排气管。具体要求:

4.1.1 材料型号: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聚酯毡,上表层彩色板岩(颜色由甲方指定),下表层聚乙烯膜,厚度在4mm以上(聚乙烯膜厚度0.3mm,聚酯胎厚度3mm),卷材标记SBS Ⅱ PYMPE 3 10GB18242-2008;

4.1.2 要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实际厚度为3mm,不含板岩,厚度不得有下差;

4.1.3 使用的卷材必须是2025年生产的新产品,外观完好,包装无破损;

4.1.4 材料进场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4.1.5 投标方使用板岩防水卷材施工,颜色要与发包方要求一致;板岩防水卷材要求,具有很好的耐高温性能,能适应北方寒冷气候,能在-25到+100℃度的温度范围内使用,有较高的弹性和耐疲劳性。检验符合GB18242-2008中的II型产品出厂检测项目指标要求。

4.2 施工前,基层表面应平坦、光滑无裂痕,如果有裂缝要事先处理好;重新满刷冷底油,铺设新的防水卷材,制作安装排气孔;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先进行细部构造处理(如阴阳角、管根处等特殊处理部位应用水泥砂浆抹成半径≥50mm均匀光滑的小圆角,并敷设防水附加层;管道根部卷材开孔直径小于管道直径20mm,套入管道后热熔贴实,上口用金属箍加密封膏封严,高出卷材面≥50mm),然后由屋面最低处逆排水方向铺贴;

4.3 檐沟、天沟卷材施工时,应顺檐沟、天沟方向铺贴,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斜坡搭接缝需双重密封,搭接边热熔后边缘涂刷改性沥青密封膏(宽≥50mm);

4.4 卷材平行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4.5 立面或大坡面铺贴时应采用满粘法,并减少卷材短边搭接;

4.6 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4.6.1 防水卷材搭接长度100mm,压缝顺直,接头对正铺实;

4.6.2 平行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

4.6.3 同一层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错开应不小于500mm,避免形成通缝;

4.6.4 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应小于幅宽的1/3;

4.6.5 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在天沟与屋面的交接处,应采用叉接法搭接,搭接缝错开;搭接缝留在屋面与天沟侧面,不得留在天沟底面。

4.7 檐沟和天沟的防水层下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不小于250mm;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增设防水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5.屋面瓦维修工程。对1-10号学生宿舍楼屋顶瓦片掉落进行局部维修,材料颜色、样式同附近完好处一致。

6.施工前,向发包方提供卷材、苯板、岩棉样品与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得到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防水维修质保期为5年 ;

8.防水工程结束后,如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发生漏雨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按价赔偿;

9.中标方施工时要注意天气情况。雨季施工时由于中标方防护措施不当,导致漏雨而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10.新做防水层时,应将原有的基层处理妥当并粉刷冷底油(满刷或满喷),铺装时不能出现气泡、空鼓、粘接不实等情况,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重新铺设防水层;严格按磋商文件、施工要求、工程说明精心施工。中标人员按照发包方指定地点和面积进行施工,需要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11.垃圾清运、保洁。

二、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及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先缴纳中标金额3%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100%,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发生的数量×固定单价,验收审定后乙方应先开具正规发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以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现场签证单及实际验收测量的工程量作为核算依据按实结算。若发生变更、签证等结算调整方式如下:原投标文件中有项的,执行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中无项的,执行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费用标准按照投标基础费率执行;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合格

五、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一年,防水质保期五年,如有破损及时修复,保修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全部免费维修。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完毕。如承包人不能及时维修,每延误一天,扣款1000元,此款在质保金中扣除。如因施工质量问题给发包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六、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式,风险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考虑,在采购文件描述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

2.投标报价依据采购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按采购方要求及规定的格式自行报价。

3.报价中包括全部工程的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施工费、调试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税费、规费、取费、各种检测费等全部费用,即除报价以外发包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材料由供应商按校方要求自购,投标价格由供应商自行填报,不找差。

4.报价单中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报价时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清单数量不得调整,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按实结算。

5.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有主要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并负责协助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6.材料先提供样品,校方认可后再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

7.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工期,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成交供应商需赔偿由于延误工期给采购单位所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赔偿以经济方式补偿,赔偿按每天计算,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赔偿人民币2000元,此款项在结算工程款时扣除。

8.施工现场制作施工标识牌,白底蓝字,尺寸不小于600*500mm,写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工期、施工位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放置在施工现场显眼的位置;

9.施工、拆除、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降噪、隔尘等防护措施,做好现场防护,施工造成卫生间顶棚漏水由施工方无条件维修处理;施工中乙方要做好防水层等原有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负责恢复或照价赔偿。

10.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若有动火作业,需向学校申请,得到学校动火作业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在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场。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管理,自行组织好本单位施工人员和进场材料的安全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有施工人员违反学校规定,应无条件接受相关处罚。

11.全部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购,均为合格产品且应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主要材料进场时,施工方需同时向发包方提供主要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乙方自购主材应注明品牌、规格、型号。所有进场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材料户外临时堆放必须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室内走廊等公用空间严禁堆放各种材料。

12.施工部位隐蔽前留好照片。

13.现场变更要及时报价,双方商定价格后才能进行施工。

14.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及验收有关标准,应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说明、工程量清单等精心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项目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或投标清单。

15.施工材料有序摆放,建筑垃圾须堆放到指定地点,不影响周边环境,工程完毕后将现场卫生清理干净。

16.施工用水、用电发包方免费提供;施工接水接电材料由承包方自供。

17.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渤海大学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归施工方自行处理;必须踏勘现场;施工方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

19.注意成品保护,做好垃圾清运及保洁工作。

20.材料参数应为国标,各项性能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1.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6-1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渤海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方式:18941699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6-13号
联系方式:0416-3788088
邮箱地址:lnwz0329@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10100693408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416-378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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