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仓储项目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仓储项目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663164万元,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仓储项目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仓储项目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16时00分到2025年05月2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仓储项目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储粮黑综字[2024]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宾县直属库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仓储项目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
2.2建设地点:宾县
2.3建设规模:宁远分公司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储粮集成控制平台项目等。
(以上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项目招标控制价:1106631.64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日-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164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专业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5月13日16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提供以下列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4.3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