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店子镇黄土窑村东地质灾害防治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9002025091901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店子镇黄土窑村东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由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兴和县财政局以乌自然资字【2025】9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为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店子镇黄土窑村东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2.2、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店子镇黄土窑村东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兴和县店子镇黄土窑村东;
2.4、项目建设内容:清除顶部危岩体、坡面孤石等崩塌物总量为1987m3。清除危岩体之后在危岩体及其下方坡面设置柔性防护网进行加固防护面积为9682㎡。修筑浆砌石挡墙162m及砌筑永久性标志牌。
2.5、本项目投资额:139.55444万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7、工期要求:2026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4.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手册下载。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针对投标制作软件有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投标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 5.资格审查 5.1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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