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依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35.49万亩,其中新建29万亩,改造提升6.4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4建设地点:依安县,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
2.5服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服务范围:完成勘测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概算书、图纸、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项目批复后勘测设计费的100%。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第⑤项资格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含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5%BA%94%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9%EF%BC%9B%3C/p%3E%3Cp%3E
3.7.3投标截止之日前上一年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1%E6%9C%8804%E6%97%A517%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1%E6%9C%8811%E6%97%A517%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3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依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依安县民生街13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2-70139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庐山路30号
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17645159200
10.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依安县农业农村局
11.受理投诉渠道
11.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EF%BC%89%EF%BC%8C%E4%BE%9D%E6%B3%95%E5%9C%A8%E7%BD%91%E4%B8%8A%E6%8F%90%E8%B5%B7%E5%BC%82%E8%AE%AE%E3%80%81%E6%8A%95%E8%AF%89%E3%80%82%3C/p%3E%3Cp%3E
11.2 线下投诉渠道
1.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依安县依安镇泰安北大街 6 号
电话:0452-7012346
2.依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依安县民生街13号
电话:0452-703273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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