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林业综合产业开发项目(EPC)竹溪县林业综合产业开发项目(EPC)(HBZH-202509SZ-02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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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509SZ-02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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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林业综合产业开发项目(EPC)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森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森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溪县各乡镇
建设规模:打造森林康养旅游目的地,开展产业基础提升,项目实施总面积5056亩,包括2406亩人工集约造林、2606亩森林质量提升、44亩人工补植。
其他:主要施工内容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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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如需)、扩初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0 合同估算价:1486.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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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6.0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451.10万元,林草措施费为984.94(含材料采购576.15万元),勘察设计费50万元,各投标人报价需在单项内下浮并实行总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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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应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总承包”或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市政项目施工”业绩不低于900万类似业绩,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类似业绩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湖北省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招投标信息截图、合同登记信息截图。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清标时对上述网页进行查询,未提供完整官网查询网址信息或查询不到类似业绩项目公告公示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拟任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拟任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其他管理人员 (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 (5)其它资格条件要求及信誉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 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任务。(2)联合体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4)联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6)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 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且所有人员的岗位信息必须一致,登记时间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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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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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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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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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 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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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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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