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除尘设备适应性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D0625-037H(FW-YADL-2025-299)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除尘设备适应性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5.775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华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7.95064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创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8.182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江苏华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创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江苏华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中创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如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向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六部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58545241@qq.com 。联系单位: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沙女士 联系电话:029-88892218/804 传真:029-89538660。
三、其它
(1)公示期: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处和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
联 系 人:马健
电话:0911-232612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7层
联 系 人:沙园园、谢亚
电话:029-88892218-804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07211001555186033611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