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
2.项目预算:
包1:预算单价人民币16万元,预算总额人民币96万元;
包2:预算单价人民币24万元,预算总额人民币96万元。
3.最高限价:
包1:预算单价人民币16万元,预算总额人民币96万元;
包2:预算单价人民币24万元,预算总额人民币96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报价执行。允许兼投兼中。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
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
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注:所投标包如涉须提供);
2.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投标包如涉须提供);
3.报价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时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或中国总代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如为中国总代出具的授权证明
文件,须有总代与厂家关系的文件)(注:所投标包如涉须提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每日上午9:30至13:15,下午16:00至19:00(咨询时间为每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30至
13:15,下午16:00至19:00,下同)。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
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
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zzhcgb@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包一、包二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10时00分。
(二)包一、包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1时00分。
(三)包一、包二报价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座3504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包一、包二谈判时间:2025年8月1日11时00分。
(二)包一、包二谈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座3504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0991-4992391
移动电话:1361990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