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722513423 | 项目名称 | 潭头西部工业园区B26栋厂房、B22栋靠西面二至六层宿舍及配套设施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3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3楼2、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西部工业园B26栋配电房):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西部工业园B26栋配电房)3、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1-2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1-2楼4、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2宿舍一层为商铺)西面2-6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2宿舍一层为商铺)西面2-6层 |
| 面积/数量 | 1、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3楼:2473.00平方米2、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西部工业园B26栋配电房):102.00平方米3、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1-2楼:4946.00平方米4、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2宿舍一层为商铺)西面2-6层:244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1、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3楼:厂房类2、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西部工业园B26栋配电房):厂房类3、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6厂房)1-2楼:厂房类4、宝安区松岗潭头西辅路11号(B22宿舍一层为商铺)西面2-6层: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租赁期限起始日期2026年2月1日)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9元/平方米/月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
| 履约条件 |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生产安全规定。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规划、法定图则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中标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前需完善一次主体消防系统设施及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出租方并达到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9.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出租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的产权、政策、建筑、设施设备、所涉第三方权利、现状等全部相关信息,并同意按照租赁物业现状承租;10.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应提前90天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其他投入及损失的赔偿责任。11.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中标承租方后的30日内签署合同,如中标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中标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12.中标承租方需自行承担二次消防系统设施,与出租方无关。13.经出租方现场确认,原承租方在租赁物业内投入的设施及设备数量较多,且其现有生产地址的变更须严格遵循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IATF16949 规定的流程进行,导致其完全搬离租赁物业的时间目前无法准确确定。鉴于上述客观原因,租赁物业的实际交付时间由出租方根据原承租方搬离进度另行书面通知,但出租方应尽合理努力促使原承租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搬离,租赁物业的交付时间最迟不超过该 24 个月期限。如因原承租方或不可抗力等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超过 24 个月仍未交付,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1、出租物业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B26栋厂房、B22栋靠西面二至六层宿舍及配套设施物业,出租物业面积为9962平方米(以第三方测绘公司测绘报告面积为准);2、租赁用途为工业厂房、宿舍;3、同等条件下,出租物业原承租方(深圳市天地人塑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人民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4、出租物业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出租物业有主体消防;6、出租物业为出租方自行集资兴建的物业,目前尚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出租方将提供相关的权属说明。承租方应对上述出租物业现状、装修情况、性质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二、投标及开标(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交易方式
项目日程
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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