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口腔科耗材采购及配送平台项目招标(招标编号:PHKJ-2026-007)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口腔科耗材采购及配送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口腔科耗材采购及配送平台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口腔科耗材采购及配送平台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口腔科耗材采购及配送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前往获取,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2.网上获取:(1)请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HKJ-2026-007标书款”:(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填写好的文件获取登记表(PDF格式)和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编号+获取文件+投标人名称。(3)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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