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020FJ25EP0863
二、项目名称:芜湖神山智谷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芜湖火车站东广场区域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24806?O(其中包括1#独栋研发楼16203?O、2#独栋研发楼17578?O、3#人才公寓16065?O、4#独栋研发楼17835?O、5#独栋研发楼15475?O、7#半独栋研发楼8375?O、8#半独栋研发楼9925?O、9#半独栋研发楼5050?O、14#产业孵化基地2330?O、17#独栋研发楼2070?O、18#独栋研发楼1470?O、19#数字经济论坛2937?O、20#定制研发楼9493?O)。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装修(此项概算约为9175.69万元)、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功能布局优化及专业系统改造等。具体涵盖非公共区域的墙面、顶面、地面翻新,强弱电系统升级;部分区域的功能性改造,包括软装更新与隔断安装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中标人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原方案、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评审及图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等。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工程等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内容。3、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与维护、试运行等工作内容。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计划工期: 30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优先完成1#楼、2#楼、5#楼、8#楼、14#楼区域的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完成,3#楼在40个日历天内完成,剩余楼幢须在6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施工节点工期详见发包人要求)。
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11800.57万元(本项目工程费用为10611.2万元,设计费为288.73万元,暂列金额为900.64万元,本项目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最高投标费率:100.00%) 。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
(1)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含)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须含装饰装修分部,对装饰装修的金额及规模不做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任务。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投资额(总建筑面积)、项目内容、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②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工业厂房。
③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或为EPC总承包业绩,则其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④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此处类似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⑤此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业绩使用。
(2)施工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含)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工程(须含装饰装修分部,对装饰装修的金额及规模不做要求)的施工业绩。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资料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投资额(总建筑面积)、项目内容、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②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③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工业厂房。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或为EPC总承包业绩,则其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⑤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此处类似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⑥此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业绩使用。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总数量≤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各自承担的专业内容,约定不同专业内容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内容资质要求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在联合体中承揽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在联合体中承揽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相关人员联合体各方委派都予以认可,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以外,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人员、奖项等内容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重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27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