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梓潼县GGP核心种猪场及选育种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梓潼县GGP核心种猪场及选育种标准化建设项目-GGP核心种猪场粪污处理工艺设备及运维服务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梓潼县GGP核心种猪场及选育种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10-510725-04-01-987992】FGQB-026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豪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豪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GGP核心种猪场粪污处理工艺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0725-04-01-987992】FGQB-0260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梓潼县
2.2建设规模:种猪场污水处理设备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梓潼县GGP核心种猪场及选育种标准化建设项目-GGP核心种猪场粪污处理工艺设备及运维服务,详见本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及运维服务能力的企业。(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由设备供应商担任;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1日00:00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豪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文昌镇七曲山
邮编:62215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话:0816-822990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话:028-8730505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7 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