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CZB19-2504053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 采购范围: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采购,包括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详见参数要求)。
5.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5.4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5.5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6合同履行期限:至该项目质保期结束。
5.4 质保期: 3年。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3.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
3.方式:如供货商有意参与此项目,请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及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025年05月07日
附件:
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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