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光前医院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01]MZZJ[GK]2025002、泉州市光前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光前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MZZJ[GK]2025002
项目名称:泉州市光前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医用液态氧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医用液态氧采购 | 3(年) | 否 | 由供应商负责使用专业液氧槽车运输至我院,并完成充装。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1,3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期限为3年,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之日起5日内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若为非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液氧、瓶装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医用氧(空分,液态))、《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医用氧(气态,分装))、《安全生产许可证》、 氧(液态)及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医用氧(空分,液态))、《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医用氧(气态,分装))、《安全生产许可证》、 氧(液态)及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3)投标人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委托(合作)协议的复印件。;(3)①本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②本招标文件未要求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等证明材料 或 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书面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31 至 2026-01-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2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城2号B梯303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光前医院
地址: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街
联系方式:0595-8657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13763815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娥
电话:1376381564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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