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移动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为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拟对2026年移动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6年移动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项目服务、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行业标准协助采购人在华蓥市辖区内开展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查验、柴油货车路检、柴油货车入户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查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等工作,并将所有移动源的检测数据上传至四川省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抽检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检测完成后对超标机械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受检人、受检单位、设备、发动机、检测等信息和尾气检测数据等内容,并提供所有原始记录、被检测人或单位签字确认、检测全过程录像记录等资料,可以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检测服务,检测服务时间、地点、检测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成果要求。
1.所有检测数据根据采购人要求上传至四川省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抽检动态监控系统平台。
2.对超标机械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受检人、受检单位、设备、发动机、检测等信息和尾气检测数据等内容,并提供所有原始记录、被检测人或单位签字确认、检测全过程录像记录等资料。
(三)人员配置要求。
1.至少配备三名及以上在职并取得检测资质专职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持上岗证开展检测工作;供应商须为检测人员配置统一的道路作业反光标识服装、录像设备和劳保用品,并自行解决餐饮和住宿等。
2.配备的专职检测员负责协助采购人开展检测任务,如有人员变动,供应商至少提前7天通知采购人,便于采购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检测仪器及相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并定期检定或校准合格。
(四)商务要求
1、本次报价包含: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交通费用、仪器成本费用、税费、应急保障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2、完成时间要求:2026年12月31日之前。
3、交付地点: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4、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三、项目预算:本次采购各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次) | 备注 |
1 | 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合格报告 | 209 | |
2 | 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 | 289 | |
3 |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查验 | 42 | |
4 | 柴油货车路检 | 76.83 | |
5 | 入户抽检 | 76.83 | |
6 | 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查验 | 76.83 |
四、谈判报价文件编制
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承诺函;
2.第一次报价表;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人员配置情况表(含人员上岗证)。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企业须提交证明其有能力履行本次合同的说明文件,作为谈判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失信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谈判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次) | 备注 |
1 | 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合格报告 | 209 | |
2 | 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 | 289 | |
3 |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查验 | 42 | |
4 | 柴油货车路检 | 76.83 | |
5 | 入户抽检 | 76.83 | |
6 | 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查验 | 76.83 |
供应商第二次报价须低于首次报价,且所有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该项目首次报价是参考价;第二次或最终报价原则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在法律范围内如有数量增减,以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验收数量予以结算;
3.各项综合单价包括实地勘查费、交通费、人工、利润、税金以及提供服务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抓阄确定最终结果;
5.谈判报价表中若综合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综合单价为准;若大写数额与小写数额有出入,以大写数额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报价文件应准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右上角”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谈判报价文件正本须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复印件;
3.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
八、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装于一个资料袋中,并进行密封(加盖密封专用章或单位鲜章);本次谈判统一在谈判当日现场接收报价文件。
九、谈判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期间);谈判报名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4楼409办公室。
网上报名邮箱:2827633298@[链接]
十、竞争性谈判时间:2026年10月23日15:00时(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谈判地点: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单位: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华蓥市红星西路262号
联 系 人: 伍增蝶 联系电话:13548481204
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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