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24-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LXTK1182025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方式出让康乐县2024-1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24-11号:该宗地位于康乐县莲麓镇斜角滩村,面积33467㎡(约合50.2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四址为:东侧为住宅,南侧为莲麓小学,西侧为耕地和住宅,北侧为耕地。
规划条件:容积率≤1.1(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36813.7㎡、地下建筑面积≤20000㎡;建筑密度≤45%;建筑层数≤6层;建筑主体高度:最高24米。
建筑退距:建筑退用地界限按照相关规范退让;绿地率≥20%;停车位≥166个,公共配建:配建人防工程、管理用房、卫生间等。
二、竞得人及成交价款
宗地编号:康乐县2024-11号宗地
竞 得 人:康乐县富康兴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成交价款:1195.273905万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伍万贰仟柒佰叁拾玖元零伍分)
三、公示期
2025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
四、以上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在公示期满后到康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马宏义 18793068902
代理公司:甘肃泰至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延究 18193000039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