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南乡片区生态修复绿色发展项目-双溪口乡至大源镇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路林共建)设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32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彬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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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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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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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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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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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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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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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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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报批稿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报批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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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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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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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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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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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报批稿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报批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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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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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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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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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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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报批稿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报批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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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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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 12 月 11 日至2025年 12 月 1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31197
公示单位: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林业局
2025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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