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医院项目配套10kv电力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医院项目配套10kv电力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76277.61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源(1)由110kV驼井变10kV1016驼芨线120号杆T接,新立砼杆分别安装隔离刀闸、永磁断路器等设备敷设(ZR-YTV22-8.7/15-3*150)100米至两进四出环网柜电源(2)由110kV驼井变10kV驼工线48号杆T接,新建架空线路5480米(JLGYT-240/30)新立砼杆分别安装隔离刀闸、永磁断路器等设备,交叉线路共敷设(ZR-YIV22-8.7/15-3*800)740米新建中190*12000砼杆114基,新建中190*10000砼杆4基,终端、转角、耐张采用非预应力砼杆,由环网柜敷设3根(ZR-YJV22-8.7/15-3*95)电缆各20米至客户配电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医院项目配套10kv电力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医院项目配套10kv电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③或②③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至少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供应商名称及业绩内容;(类似业绩是指类似电力工程业绩)
2.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
3.2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10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签字盖章齐全);授权委托人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签字盖章齐全);(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0.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16时30分
七、其他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本项目。(具体以合同约定和实际委托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其他人员要求:
4.1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其中安全员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注以上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3月-5月)在本单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接受单位汇总)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业绩经招标人查询,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且与此相关发生的任何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