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农业技术应用产业园区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川金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12-511123-04-01-703521】FGQB-0259 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犍为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农用无人机生产制造中心和农用无人机综合试飞测试场。农用无人机生产制造中心占地面积为96.11亩,总建筑面积为4.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农用无人机发动机总装生产线、农业飞控系统试验中心、农机设备交付中心,以及喷漆、总装、机加、复材等专业化生产车间;同步建设消防站、附属配套用房、停车场等相关设施。农用无人机综合试飞测试场占地面积为370.33亩,主要建设适配多型号农用无人机的标准化飞行跑道、垂直起降试飞区、停机坪;同步建设动力保障中心、综合运行楼、无人机机库等相关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0217.8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勘察:1.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16 00:00至2026-01-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16 00:00至2026-01-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代理机构在近三年代理不低于1个总投资大于15000万元项目业绩。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177902302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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