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_ 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Z-2025-12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 市南关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厨房、餐 厅场地,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经营管理、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采购,每日为采购人提供敦职 工早餐、午餐服务;每日为采购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间餐如有需求另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供 餐服务标准、费用:采购人现有食堂设施设备需要升级、维修等情况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服务标准需符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 号)文件、《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2025)1号)、《吉林省教 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同时具备HACCP或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 养指导人员(如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 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2月 12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12月 18日 16时 00分获取方式:3.1 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至 2025年 12月 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A级及 HACCP或 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RZ-2025-1202:
采购需求:选取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厨房、餐 厅场地,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经营管理、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采购,每日为采购人提供敦职 工早餐、午餐服务;每日为采购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间餐如有需求另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供 餐服务标准、费用;采购人现有食堂设施设备需要升级、维修等情况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服务标准需符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 号)文件、《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2025)1号)、《吉林省教 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未降低供餐质量和餐量标准,且每学年师生满意度达到80%
以上的,可以续签);
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免责声明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同时具备HACCP或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如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 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及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