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征集项目概述 | |||||||||||
| 1.项目名称:淮滨县机关事务中心淮滨县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定点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2.项目编号:淮财框架采购-2025-2 | |||||||||||
| 二、征集人信息 | |||||||||||
| 1.征集人名称:淮滨县机关事务中心 | |||||||||||
| 2.联系人:李春生 | |||||||||||
| 3.联系方式:03767761612 | |||||||||||
| 4.联系地址:淮滨县行政新区B栋楼 | |||||||||||
|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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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 |||||||||||
| 1.采购内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确定2家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标准的车辆租赁公司,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
| 黄升(业主评委)、张博(组长)、梁锐、王恒、殷伟 | |||||||||||
| 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 | |||||||||||
| 收费金额:20000元 |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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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事项 | |||||||||||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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