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号)等相关规定,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合作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
1.项目编号:JTYSJY-BA-2025-00049
2.项目名称: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3.招标人:深圳市燕川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4.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东临滨河路、罗田工业区,南近牛角路、洋涌河,西连朗西路、公园路、园岭北路,北靠广田路。
根据《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协议书》(协议编号:深宝燕补协字[2020]第001号),本项目土地整备实施范围土地面积约为602,506.87平方米,现状土地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现状建筑主要以工业厂房、工业宿舍、工业办公楼、工业配套用房为主,范围内涉及379栋永久性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共420,313.09平方米;简易结构建筑物648栋,投影面积63,363.04平方米;构筑(附属)物2,306项;苗木14,262株。
本项目已取得实施方案、土地整备规划批复,目前处于组织实施阶段,已取得四宗留用地批复,剩余四宗尚未取得批复。
本次公告中涉及的留用地指标面积、规划功能等数据引用《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协议书》(协议编号:深宝燕补协字[2020]第001号),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 留用土地情况
根据《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协议书》(协议编号:深宝燕补协字[2020]第001号),本项目留用土地面积为174,549.5平方米,包括:普通工业用地三宗,面积87,675.3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四宗,面积65,869.9平方米;商住混合用地一宗,面积21,004.3平方米。
根据《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协议书》(协议编号:深宝燕补协字[2020]第001号),本项目社区留用地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913,284平方米,其中,基础建筑面积892,33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53,8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6,370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412,154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950平方米,包括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配套18班幼儿园(占地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6,700平方米,邮政局1,500平方米,熟食中心1,000平方米,充电站2,200平方米。
本次土地合作开发范围是招标人在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社区留用地,分别位于[松岗燕罗地区]法定图则03-17地块、03-21地块、09-13-01地块、05-12地块、05-13地块、06-06地块、06-07地块、06-10地块,共八宗留用地作为一个项目开发,整体核算,整体开发,整体统筹安排回迁,项目地块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面积(㎡)
|
土地规划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1
|
03-17
|
30,057.47
|
M1
|
4.7
|
2
|
03-21
|
34,219.37
|
M1
|
4.7
|
3
|
09-13-01
|
23,399.33
|
M1
|
4.8
|
合计
|
87,676.17
|
M1
|
/
| |
4
|
05-12
|
4,772.5
|
R2
|
5.0
|
5
|
05-13
|
24,873.3
|
R2
|
5.5
|
6
|
06-06
|
22,264.9
|
R2
|
5.5
|
7
|
06-07
|
13,959.2
|
R2
|
5.5
|
合计
|
65,869.9
|
R2
|
/
| |
8
|
06-10
|
21,004.01
|
C1+R2
|
6.7
|
合计
|
21,004.01
|
C1+R2
|
6.7
| |
注:规划容积率最终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复为准。
| ||||
5.投标人交易准入条件
5.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5.2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5.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
5.4投标人近三年信用资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 本次公开招标涉及的投标人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投标人股权比例>50%的公司;
- 本次公开招标涉及的投标人关联公司是指投标人的控股股东,含该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
6.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6.2登录/注册
投标人须登录集体企业要素系统(https://***/ggzy/center/
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
6.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trade.szggzy.com)”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确认所投标的项目交易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交易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非对应集体企业最新发布的电子交易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6.4“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获取方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https://***/jyfw/list.html?id=jyfwjtqyysjy%EF%BC%89%E7%BD%91%E7%AB%99%E7%9A%84%E2%80%9C%E9%9B%86%E4%BD%93%E4%BC%81%E4%B8%9A%E8%A6%81%E7%B4%A0%E2%80%9D-%E2%80%9C%E8%B5%84%E6%96%99%E4%B8%8B%E8%BD%BD%E2%80%9D-%E2%80%9C%E9%9B%86%E4%BD%93%E4%BC%81%E4%B8%9A%E6%8A%95%E6%A0%87%E5%B7%A5%E5%85%B7%E5%AE%89%E8%A3%85%E5%8C%85%E2%80%9D%E4%B8%AD%E4%B8%8B%E8%BD%BD%EF%BC%8C%E5%90%8C%E6%97%B6CA%E7%9B%B8%E5%85%B3%E9%A9%B1%E5%8A%A8%EF%BC%88CA%E4%BA%92%E9%80%9A%E5%B9%B3%E5%8F%B0%E3%80%81CA%E9%A9%B1%E5%8A%A8%EF%BC%89%E5%9C%A8%E9%A1%B5%E9%9D%A2%E5%8F%B3%E4%BE%A7%E2%80%9CCA%E9%A9%B1%E5%8A%A8%E2%80%9D%E5%86%85%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6.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交易集团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系统用户手册(下载网址:https://***/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999571%EF%BC%89%E3%80%82%3C/p%3E%3Cp%3E
7.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8.异议/咨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5年11月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答复/澄清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025年11月11日00: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盖章提问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或招标人,逾期不予受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将于投标截止前将问题在上述网站中答复,望投标人予以关注;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异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交易机构递交书面异议申请书。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00,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开标。
解密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14:30,如投标文件已加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宝安区财政局对面)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10.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s://***/%3C/p%3E%3Cp%3E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https://***/new_home/index.html%3C/p%3E%3Cp%3E
《深圳商报》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公开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交易机构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2.交易保证金
12.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2.2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00
12.3交易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账号信息
12.3.1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请投标人登录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交纳交易保证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地址:https://***/new_home/index.html%EF%BC%89%3C/p%3E%3Cp%3E
12.4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
12.4.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交易结果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不计息原渠道退付。
12.4.2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且开具银行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渠道退付。
12.4.3若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作协议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2.5交易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机构指定的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12.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2.6.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6.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2.6.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2.6.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2.6.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2.6.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投标人、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13.特别说明:本次交易行为是依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招标人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机构无关。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
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服务费,或要求招标人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出现要被没收保证金情形时,交易机构尚未收取服务费的,可以由招标人将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转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已收取服务费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燕川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麦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村民委员会办公楼(办公场所)
电 话:13530167821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刘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电 话:0755-23709973、27758561
深圳市燕川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