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17楼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金丰城大厦裙楼首层103B号,计算租金面积149.2㎡,有房产证,出租用途为商业,目前空置状态。 |
计算租金面积 | 149.2㎡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不超过5年(含免租期) | |
免租期限 | 不超过n+1个月(n为承租年限)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29840元/月,无递增。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付支付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租赁场地必须用于商业运营。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不允许联合承租或转租。 2、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对建筑主体进行改建 、扩建。如需装修,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从事大功率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有毒等行业,出现上述违反出租方单位安全规定要求,及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和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行业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4、安全责任:承租方服从出租方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租方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及过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立即书面报告出租方。由于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工伤或其他任何安全事故、承租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出租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承租方应对物业现场的安全负责,并应自行采取所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自行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则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则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出租方因此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承租方还应据实赔偿出租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缴纳的罚款等)。 6、违约责任:除本此招租约定外,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7、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据实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干第三方索赔的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前述费用,出租方有权已付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8、对于承租方依据本此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要求应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出租方有权从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中优先扣除且承租方无权提出异议,不足扣除部分,出租方有权另行追索。 9、租赁押金:承租方需按租赁合同最后一年月租金标准的2倍向出租方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承租方负面清单要求:经营活动损害出租方企业形象的;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到期后难以清理的行业。承租人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须自行按照政府部门审批或监管要求进行使用,出租方不对用途的使用范围作任何承诺。 2.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意向承租方保证向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的意向承租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承担因资料虚假(或不实)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果意向承租方提交资料不全,未达到报名条件要求,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确认该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资格。如果意向承租方提交资料虚假(或不实),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撤销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并扣除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此外,意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8)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90000元 | |
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招租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
开户账号 | 213223288076100001 | |
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深圳联交所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报名时交纳至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若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 2.意向方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黄先生:13553347701 陈先生:13686422860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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